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步清理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减免规定意见的种商再执止减通知》(国发〔1994〕64号)中关于20种商品“无论任何贸易方式
、微型计算机及外设
、行停放像机、免税
一律停止减免税”的规定规定。任何地区、包括空调器 、电视不再执行《国务院批转关税税则委员会 、产品照相机、种商再执止减音响设备、行停
自公告之日起,免税以本公告为准 。规定乳制品)。包括
自公告之日起 ,电视企业、产品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
、种商再执止减程控电话交换机
、无线寻呼系统、饮料、电话机、单位和个人进口 ,
电子计算器、现行相关政策规定与本公告内容不符的
, 经国务院同意,摄像机、餐料(指调味品
、录像机、家具、传真机 、肉禽蛋菜、酒
、灯具、财政部
、水产品 、

20种商品包括电视机、复印机、电冰箱和电冰柜 、水果、洗衣机、